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服务“三农”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和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立法工作
1、协助常委会认真做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初审工作。(1—7月)
2、 提前做好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的调研和考察工作。(4—5月)
3、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修订的征求意见工作。(年度内)
二 、三查(察)工作
1、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专项工作报告。(3月)
2、协助常委会视察全州烟叶基地建设情况。(6月)
3、协助常委会对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6月)
4、协助常委会对全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与农村优惠和扶持政策情况进行检查。(8月)
5、委员会根据州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工作,选择性进行调查或视察。(年度内)
6、工作委员会择期组织全州农业与农村工作联系点工作人员赴省外进行工作考察。(10月)
三、其他工作
1、工作委员会择期召开全州农业与农村工作联系点会议。(3月)
2、工作委员会择期组织召开全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联系会议。(2月在珲春市、10月在和龙市)
3、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批准后)
4、工作委员会择期组织召开全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继承、突破、创新”为主题的工作研讨会。(10月)
5、工作委员会择期召开与州政府对口工作部门工作联系会议。(3月)
6、工作委员会认真做好“三会”服务工作。
7、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