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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计划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0-04-26 15:48:25

2010年,法制委员会要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点,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法定职权,积极推动立法工作,努力开创人大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做好四部单行条例的立法性工作
  协助常委会做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草案)》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等四部条例提请州人代会审议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并提交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认真收集、整理各代表团对四部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并根据审议意见,组织完成审议结果报告和州人代会关于条例的决定。在审议通过后,及时组织修改完善,按规定的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适时组织好条例的公布施行和上报备案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2010年单行条例的统一审议工作
  法制委员会将认真总结2009年单行条例统一审议的工作经验,按照常委会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履行立法工作职责,做好2010年立法各项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和相关委员会研究确定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推进2010年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协助相关委员会做好2010年一审前的相关立法性工作,切实发挥好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三)及时完成一审后的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和修改情况报告,提交常委会二审。
  (四)根据常委会二审意见,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及时做好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征求意见以及向州人代会提交条例草案等工作。
  (五)组织好州人代会期间对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完成好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等立法性工作。
  三、修订五年立法规划
  2010年是州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第三年,随着立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五年立法规划进行中期调整。法制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做好五年立法规划的修订工作,拟在1月份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着力推进立法咨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学习先进地区人大立法咨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二是推进工作,按照《36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立法咨询工作规程》,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咨询工作,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进程,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五、认真开展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汇编工作
  自1985年制定自治条例以来,到2010年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部单行条例,我州共制定了1部自治条例和36部单行条例,为我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这些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制委员会拟在2010年下半年组织编印自治法规汇编。
  六、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严格依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拟在2010年继续对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调研,推进全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
  七、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学习,增强履职能力。要按照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州委和州人大的有关会议精神,学精、学深、学透,用好、用活、用实,同时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开展立法考察活动,内强素质、外长才干,为开展本职工作打好基础。
  (二)强化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服务,改进工作作风。要积极参加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和参与相关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常委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好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