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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计划

36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2011年工作要点

2011-02-09 11:56:41

2011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州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要求,围绕全州工作大局,继续坚持“继承、创新、突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立法工作
  (一)抓好单行条例制定工作。组织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经营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口岸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等4部单行条例。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条例草案的起草,及时了解情况,保证立法项目按时提请审议。要实行开门立法,扩大对单行条例草案意见的社会征求面,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二)开展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管理条例(修订)》的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三)组织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的报批、公布施行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
  (四)组织好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交付制定和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整理上报。
                                 二、监督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2011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全州农业机械化、州人民政府关于房屋产权证照办理、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等7个专项报告。为增强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针对性、实效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适时向常委会提请调查报告或参考资料。
  (六)审查和批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2010年决算,听取和审议201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0年度全州财政转移支付和州本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2011年度州本级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2011年1至8月份全州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1年度州本级预计超收及拟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
  (七)依法开展询问。对物业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等问题听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并按法律规定邀请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八)组织对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职业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等6个方面10部法律法规情况检查。
  (九)视察汪清至延吉高速公路建设情况,推动工程扎实推进。
  (十)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和反馈。听取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审议意见、落实全州物业管理审议意见、落实200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审议意见、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等情况的报告。
  (十一)组织部分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州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开庭审判案件,了解法官审判、检察官公诉、律师辩护等情况,促进司法公正。
  (十二)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对县(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调研指导。组织对新制定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向省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
  (十三)继续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对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和重点工程进行深入报道,为打造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十四)完善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密切与“一府两院”及县(市)人大信访工作机构联系,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重点督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决定和任免工作
  (十五)围绕全州工作大局,选择有关重大事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做出有关决议、决定。
  (十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法律程序,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为国家机关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四、代表工作
  (十七)组织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行为。
  (十八)坚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检查和通报制度,听取州政府关于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高代表建议办复质量和实效。
  (十九)进一步抓好代表活动基地建设,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召开代表活动基地建设经验交流会,努力提高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实效。继续抓好代表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培训基地作用,抓好代表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的培训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十)继续开展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活动。继续开展省、州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为全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十一)认真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
                     五、对外交往与对内联系工作
  (二十二)巩固和发展同已建立友好关系议会间的交流与合作,拓展与其他周边国家地方议会间的友好交流。落实第二届环日本海地区地方议会论坛相关内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及图们江国际合作开发。
  (二十三)配合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在我州开展的立法和检查、视察、调查工作,充分反映我州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在上级人大立法和监督等工作中体现我州的州情和意愿。
  (二十四)加强与县、乡两级人大的联系,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调研,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
  (二十五)继续开展同国内其他地区人大交往,适时组织代表团赴发达地区考察学习。
                             六、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十六)探索和总结人大工作创新经验,加强应用性研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努力为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理论服务支持。
  (二十七)拓宽人大新闻宣传渠道,抓好延边人大网站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探索网站新栏目建设,发挥好延边人大网站作用。提高《延边人大》办刊质量。
                                  七、自身建设
  (二十八)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配合州委对《中共延边州委关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履行职责。继续办好常委会专题学习讲座,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水平。严格落实常委会会议制度、审议制度、交办督办制度,保证常委会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
  (二十九)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推进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等优势,着力加强立法、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监督的调研,努力提高条例草案和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
  (三十)加强机关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培训、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等工作。重视机关制度的落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推进和谐机关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着力提高学习调研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州、县(市)人大办公室干部和信访干部开展对口学习和交流培训。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