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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01-12 14:43:31

 

——201719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车光铁

 

各位代表:

我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四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四年,是“五个延边”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四年,也是我州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有效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年。四年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州委决策部署和全州中心工作,坚持注重和立足于在服务大局中推动科学发展、在民主法治中维护民生民利、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支持保障、在创新落实中谋求提质跃升,充分发挥了人大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州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法治延边建设和全州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四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和深化改革大局,努力适应立法工作目标变化、重心调整、领域拓展等新情况,以“立改废”并重原则为主线,不断突出立法重点,严格立法规范,扩大立法民主,提高立法质量,形成延边特色,全面推动立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本届以来,共组织制定和修改单行条例(草案)8件,废止单行条例4件,公布施行单行条例7件,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统筹推进立法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推动绿色发展、强化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升级、服务改善民生、发展民族事业的需要,先后制定了外国人管理条例、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城镇绿化管理条例、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去年,组织起草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修改完善了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经过常委会多次审议,拟提交本次大会审议通过。结合全州深化改革和形势发展需要,先后启动了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政府采购条例废止程序,并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增强了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创新完善立法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规划,按照新立法法授权,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规定》,统筹推进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健全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听证和评估机制,推行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专家咨询制度,全面强化立法组织机构、人才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从基础上、机制上和程序上有效保障立法工作专业化和民主化。

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开展全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查检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对州政府报备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行政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等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县(市)人大备案审查133件,全面推动备案审查法制化进程。

二、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扎实有效推动监督工作科学深入开展

常委会坚持在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监督,紧密围绕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综合施策,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本届以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98项,组织执法检查19项,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43项、专题询问2项。

经济运行监督取得新成效。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州经济运行的监督,每年依法定期审查和批准州本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财政审计工作报告,有针对性提出审议意见,强化督促整改,推进财政收支和经济运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启动财政预算在线监督系统,聘任10名财经顾问专家,制定财经顾问专家组工作守则,实现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业经济运行、政府性债务审计等专项报告,就加快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结构、培育涵养税源经济、政府性债务防控增效等一系列工作提出审议意见,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深入开展绿色转型发展、设立延龙图新区、全州人口发展现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等综合课题调研,对开发区建设、营改增试点、电子商务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项调研视察,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组织专家咨询,展开专题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审视发展难题、谋划发展思路提供依据,促进了相关行业和产业的健康发展。

民生建设监督发挥新作用。听取和审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扶贫开发等专项报告,推动州政府“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出台。先后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老年体育、“兴边富民”行动、城镇园林绿化、食品药品安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房屋产权证照办理、民族文化产业、户籍制度改革、朝鲜族教育、边境地区乡村义务教育、侨务等工作开展专项视察调研,促进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持续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发表系列专题宣传报道400余篇,编撰出版《环境资源评估与保护对策》,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环保氛围。

法律执行监督实现新进展。落实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扎实推进全州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法律实施情况监督,先后组织中小企业促进法、防空法、产品质量法、残疾人保障法4部法律和安全生产条例、口岸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朝鲜族文化工作条例、发展朝医药条例、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等12部单行条例专项执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推动问题解决,保证法律法规的全面深入实施。

公正司法监督迈出新步伐。常委会认真履行林区司法监督职责,每年听取和审议林区法院、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促进平安林区、法治林区建设。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法院进一步更新审判理念,完善调解机制,优化司法环境,正确行使审判权。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检察院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促进公正司法。组织开展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公安信息化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专项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全州法院和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司法监督实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监督工作方式得到新完善。认真总结监督工作实践经验,健全完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审议意见交办反馈机制,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扩大监督公开,有效拓宽群众建议征集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强化监督落实工作,对7项重点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报告审议意见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加强和深化专题询问监督常态化建设,结合小微企业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展专题询问,有效强化了检查、调研、审议、询问和整改等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动了监督工作创新。

三、围绕全州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四年来,常委会坚持在完善和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立足大局,服务发展,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切实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坚持议大事、谋全局、促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汇集各方民智,先后作出《关于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的决定》、《关于设立“朝鲜语言文字日”的决定》等20项决议决定,有效促进了各项重大战略部署的推动实施。

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执行落实任前考察公示、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维护人事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年来,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16人次,补选省人大代表10人次、州人大代表115人次,为全州改革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围绕发挥主体作用,全力做好代表工作

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代表法,按照提高素质、完善制度、规范活动、做好服务、提供保障的总体要求,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进一步增强意见建议办理实效。制定出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办法,总结推广“一交办三见面”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归口跟踪督办机制,实现督办工作的全覆盖。本届以来,共收到代表意见、建议36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答复代表,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9.4%。在政府和各部门的努力下,代表和群众关注的一批重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区和选民”活动,建立完善代表和群众联系制度,促进代表活动常态化、实效化和规范化。组织代表列席或参加人大和政府常务(扩大)会议、三查(察)活动、旁听法院庭审520人次,组织民意测评135人次,代表意见和建议成为有关方面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各类培训266人次,为代表订阅和寄送人大刊物1500余份。

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代表活动基地机构设置、基础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已建成代表工作办公室70个、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155个、村级“人大代表之家”206个,基本形成覆盖全州城乡基层单位的代表活动网络和工作体系。加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全州66个乡镇已全部配齐配强正科级专职人大主席,为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加强对基层换届工作指导,召开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难点问题,推广先进做法,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换届工作。

五、围绕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推动创新和狠抓落实为重点,着力在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求突破、见实效。

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法制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专项整治18项,落实整改措施29条。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机关会务、接待、车辆、财务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推动全州重点项目包保、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帮助企业和基层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重视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选派干部参加各种专题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加了机关干部队伍活力。

加强人大研究与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建立配强人大通讯员队伍,开辟人大宣传新阵地,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宣传工作大格局。改版升级“延边人大”网站,提高《延边人大》办刊质量,编纂《延边人大工作回顾》丛书,在新闻媒体设立“人大工作”专版、“人大代表”专栏,推动人大工作公开透明。加大对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脱贫攻坚等依法履职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采访各级人大代表300余人次,组织嘉宾访谈200余人次,传递代表履职正能量。

加强对外交往工作。利用人大对外交流优势,加强与国际国内各方面的立法交流与合作,拓宽互利合作领域,推进共赢发展进程。坚持深化和推进东北亚地区地方立法机构论坛活动,加强与日、韩、俄、蒙等周边国家地方议会友好交往,与法国诺曼底大区格兰维尔--拉丹图尼埃市、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新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多层次、全方位合作格局。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取得的成绩,是州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州政协、县(市)人大协调配合以及中省州直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向为我州人大工作付出智慧和汗水的全体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位代表,弹指一挥间,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已任期届满。总结近年来的工作,有四点体会:一是要坚持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四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将各项工作自觉置于州委统一领导之下,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州委请示报告,使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州人民的自觉行动,推动州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要把握好强化监督与体现支持的统一,积极为“一府两院”工作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四年来,常委会紧扣延边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紧密围绕州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监督重点,发挥人大优势,真心实意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实际困难,同心同力推动科学发展,力求监督工作促支持、强保障、有回应、出实效。三是要完善好依法履职和公正为民的统一,尊重和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四年来,常委会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行使地方和民族立法权更好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加强监督工作更好地保障民生民利,通过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四是要深化好完善机制和改革创新的统一,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四年来,常委会坚持立足于自身实际,在探索中完善,在完善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确保人大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切实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成效。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历程,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法律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

 

今后五年和2017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的五年。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实施绿色转型、开放先导、文化引领、县域突破发展战略,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好延边”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注重科学、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立法法,坚持州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主导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强化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按照州委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民族特色,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证立法工作更加适应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2017年,组织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积极开展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对湿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质量促进、朝鲜族教育等立法项目开展立法调研。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延边黄牛管理条例,启动废止安全生产条例程序,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做好条例报批、公布施行、报备以及法律法规草案的立法意见征集工作。

二、坚持注重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拓展监督主战场,重点在绿色转型发展、重大项目、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创新监督方式,规范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查、专题询问、备案审查等监督流程,延伸跟踪监督方式,推进监督科学化,增强监督效果。

2017年,加强计划、预算审查,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使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州本级财力安排、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等情况的报告。加强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脱贫攻坚计划实施、学前教育、小微企业发展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意见落实、文化产业发展审议意见落实、全州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等情况报告。加强法制监督,检查朝鲜族非遗保护条例、旅游条例、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对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询问,视察调研城镇绿化管理、宗教事务、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继续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坚持注重依法依规履职,不断强化决定和任免职责作用发挥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作出符合国家法律和人民群众意愿的决议、决定,保证和促进我州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有关规定,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履行选举任免职能,严格审查选任干部和人大代表资格。

2017年,对照法律新授权、改革新要求和社会重大关切,在财政决算、预算等方面作出相应决议、决定。完善任免工作程序,促进任免工作规范化。

四、坚持注重完善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代表水平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工作办公室、代表之家、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建设,广泛组织开展各项代表活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机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支持代表进村屯、进社区、进企业,汇集民智,反映民意。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强化督办措施,增强办理实效。健全代表履职动态管理和代表退出机制,确保代表履职尽责。

2017进一步完善代表学习、培训、活动机制,组织代表参加培训和视察活动。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落实代表建议督办考评制度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双联系”制度,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着力提高建议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

五、坚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制度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增强内在动力、活力和合力。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巩固与友好国家地区议会、杜马的交往关系,拓展交流合作渠道,扩大交流合作领域。加强对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指导,促进工作衔接和信息互动。

2017年,协助组织召开州委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全州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加强人大工作培训和制度建设,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延边人大》刊物、“延边人大”网站和媒体专版、专栏质量。参加东北亚地区地方议会议长论坛,推动周边国家地区的合作共赢。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各级人大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延边绿色发展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使命摆在面前。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依法履职,为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好延边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