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州粉煤灰污染防治情况的调查报告
金振宇
根据部分州人大代表、延吉市居民和媒体反应的粉煤灰污染问题,5月份,州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州发改、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和媒体的陪同下,对我州粉煤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州粉煤灰污染防治基本情况
(一)粉煤灰排放情况。根据我州“十二五”环境统计,目前州内产生粉煤灰和炉渣的发电、集中供热及工业企业共有48家,包括发电企业5家、集中供热企业32家、工业企业11家。全州每年粉煤灰产生量约155.6万吨,其中,发电企业粉煤灰产生量为148.6万吨,占粉煤灰产生总量的95.5%。国电龙华延吉热电厂每年粉煤灰产生量为50.1万吨,占全州粉煤灰产生总量的32.2%;大唐珲春发电厂每年粉煤灰产生量为83.1万吨,占全州粉煤灰产生总量的53.4%。
(二)我州开展粉煤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快了新型产业发展。州政府积极谋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的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鼓励民间投资,建成了延吉铁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敦化市恒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一批规模大、环境效益好的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其中,延吉铁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5亿标块蒸压粉煤灰多孔砖及6万m³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3.4亿元,采用行业领先技术和设备,年可消化粉煤灰30万吨、炉渣4.27万吨。据统计,我州八个县市除安图外,均有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全州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矿渣、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制砖能力可达20亿块/年,完全可以满足全州建筑市场的用砖需求,我州已具备了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的条件。二是加强了“禁粘”工作。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文件要求,州政府一直积极推进“禁实、限粘”(禁止使用实心砖、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工作。例如,延吉市政府于2013年11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市禁止生产使用各类粘土制品的通知》,严禁在全市范围内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并成立住建、环保、国土等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延吉市“禁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集中整治仍然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的企业,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二、我州粉煤灰污染防治工作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粉煤灰污染非常严重。一是对空气的污染。粉煤灰中含有大量细颗粒物,其中PM2.5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引发呼吸道疾病,严重危害民众的身体健康。被大风扬起的粉煤灰甚至影响机场航班起降。二是对水资源的破坏。在调查中发现,延吉市周边私自倾倒粉煤灰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城区北侧和南侧山沟、田地及河床中,大量粉煤灰污染了周边的耕地、林地及村民居住区,改变了地形地貌,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例如,延吉市依兰镇龙渊村附近排洪沟已被粉煤灰填平,堵塞了附近的延吉市外环路防洪渠;依兰镇台岩村延吉河支流河床基本被粉煤灰添堵,严重影响雨水排放,还导致大量粉煤灰随着河水流入布尔哈通河,直接污染水体。三是粉煤灰的私自倾倒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严重破坏土壤结构。长时间露天堆放粉煤灰,不仅污染耕地,同时因雨水淋溶和渗透作用,造成地下水的PH值明显升高,有毒有害的铬、砷等重金属含量大量超标,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四是粉煤灰粘附在城市建筑物外围护结构、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物及道路、广场上,不仅污染环境,还影响城市卫生和美观。延吉市依兰镇锦城小学校门口十几米处,倾倒的粉煤灰堆积成山,和整洁的校园形成鲜明的对比,极不和谐,粉煤灰经常飘到操场和教学楼,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校园环境。小营镇新光村南山沟被粉煤灰堆积成灰库,严重影响农民生产和生活,引发了农民集体越级上访。
(二)事故贮灰渣场项目建设速度缓慢。私自倾倒粉煤灰的主要原因是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不高,且无处存放。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夏天单机组运行,粉煤灰产生量少,基本能被综合利用。目前,州内具备粉煤灰综合利用资质的企业有吉林德全水泥集团汪清有限责任公司、和龙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德全水泥集团敦化有限责任公司、延边恒盛建材有限公司、延吉市鑫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但这些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冬季供暖期间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冬季供暖需要,双机组运行,粉煤灰产生量增多,但上述企业储存能力每年仅为10万吨左右,剩余部分基本流失,导致延吉市区域内经常出现擅自倾倒粉煤灰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据调查,延吉市事故贮灰渣场建设工程属于国电龙华延吉热电厂配套工程,预算总投资为540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设计容量为150万吨,供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和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选址定在图们市磨盘山西沟,但因村民以污染环境为由多次上访,阻挠现场施工,至今尚未建成事故贮灰渣场。
(三)“禁粘”工作监管力度不够。据调查,一些企业既没有营业执照,又没有办理环评手续、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仍然非法采挖粘土生产粘土制品。还有一些企业尽管办理了《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但其生产的墙体材料与办理认定证书时送检产品名不符实,主要原料还是采用粘土,达不到禁粘的目的。
(四)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不够。珲春市粉煤灰年排放总量的80%被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储存在贮灰渣场,粉煤灰污染较轻。延吉市集中供热及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每年排放的粉煤灰及灰渣近75.3万吨,但被综合利用的仅为30.3万吨/年,未处理灰渣量约为45万吨/年,这些基本倾倒在上述提到的延吉市城区周边,粉煤灰已经对延吉市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三、对下一步粉煤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几点建议
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强粉煤灰综合利用,解决污染问题,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监管机制,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一是在州及县(市)政府成立“禁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禁粘”工作监督,明确各部门职责,对全州各县(市)生产粘土制品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取缔所有粘土砖生产企业,全面禁止新建建筑使用粘土砖。二是州及县(市)环境保护、公安部门应依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环发[2013]126号),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环境执法问题,依法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必须调整其倚重煤炭的能源结构,开发新能源资源,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减少煤炭消耗,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二)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事故贮灰渣场。州及延吉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目前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不高,私自倾倒粉煤灰情况非常严重的事实,加大粉煤灰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快事故贮灰渣场建设进程,杜绝私自倾倒粉煤灰的根源,切实解决粉煤灰对环境的污染问题。
(三)加强政策扶持,提高粉煤灰综合利用。一是建设事故贮灰渣场选址难、投入大、工期长,解决不了近期的粉煤灰污染问题。因此,政府应利用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扶持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进一步推进粉煤灰综合利用进程。二是生产新型墙体产品,设备投入大、原材料成本高、技术要求高,比传统粘土砖价格略高,影响产品推广。因此,政府应利用价格杠杆给予新型墙体企业价格补贴或相关扶持政策,使新型墙体产品的价格比传统粘土砖略低或持平,降低用砖企业的成本。三是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要加大粉煤灰产品的研发力度和设备工艺的改造,降低成本、改善性能,在市场竞争中使传统粘土砖自然淘汰。
(作者系州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