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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关于提高人代会期间代表小组审议质量的思考

2015-03-19 14:59:13

代表审议是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方式。在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方案和报告通过分组审议的方法,对“一府两院”和人大报告、议案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也是人大制度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图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在会前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拓展代表知政平台,会中充分保障审议时间、合理安排列席人员、科学选定小组组长,会后认真汇总代表议案建议、充分做好宣传报道、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提高了代表小组审议活动,有效提升了审议实效。然而,随着基层民主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当家作主意识的不断提升,代表们的在人代会期间被赋予的责任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寄予的希望起来超高。代表小组审议作为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的重要活动,也显得愈发重要。当前,我市人代会期间代表小组审议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与人民民主作用的充分发挥仍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

一是代表参与程度还不高。小组审议时,代表审议发言的人数比例不高。通常一个组只有少数几个人发言,而且发言代表多为市级领导和部门、乡镇负责人,企业代表和基层代表发言较少。

二是代表审议力度还不强。代表审议发言中对报告、政绩肯定多,批评少,只有极少数代表能够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改进“两院”司法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三是代表对报告的审议发言不均衡。在代表审议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发言比例最高,审议其他报告时,发言比例明显降低。特别是对专业性较强的计划、预算报告进行审议发言的代表人数最少。

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上存在误区。有些代表把代表看成是一种荣誉,或对自己的奖励,只满足于做好本职工作,不知道代表要做什么。有些代表认为“一府两院”的报告不会有错,只要相信认可就行了。有些代表错误地认为审议报告只是走过场,不说不好意思,说多了没有意思,所以只能稍微说两句意思意思。

二是代表知识面不广。有些代表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的不够,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知之甚少,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目标、工作情况缺发及时、全面、系统的了解,使得对议案和报告的审议力不从心。

三是小组审议组织不到位。有的代表团负责人对组织代表审议发言重视不够,没有充分调动本团代表审议发言的积极性。同时,代表小组审议方式较为单一,都只浅浅翻过了事。

进一步提高代表小组审议质量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意识。通过学习人大有关法律知识,使每一位代表充分认识开好人代会的重要性,时刻牢记代表职务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在会议上审议发言是代表一方群众的,代表小组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反应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密切关系到人代会召开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代表履职的能力素质。通过学习了解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和“一府两院”的主要工作,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素质,增强审议时对问题的驾驭能力。组织代表就如何审议好工作报告进行培训,使代表掌握审议报告的方式方法,能就自己所掌握的实际情况或所熟悉的某一方面的工作,独立思考、深入审议,提出合理中肯的意见建议。

三是加强组织,增强代表审议实效。各代表团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对各项议题的审议,充分发挥代表审议发言的积极性。适时开展专题审议,组织有关方面代表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题审议或座谈,并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直接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在审议计划、预算报告时,组织具有专业知识的代表,对报告进行解读和审议。有关政府部门列席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审议,回答代表询问。

                     (作者系图们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主任  高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