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1、决定免去宋树青的州监察局局长职务;
2、决定免去朴范镇的州民政局局长职务;
3、决定免去姜佰俊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4、决定免去赵渭济的州审计局局长职务;
5、决定免去尹永日的州环保局局长职务;
6、决定任命朴红心为州民政局局长;
7、决定任命王铁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8、决定任命文金哲为州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