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原则通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并授权州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