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并授权州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