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决议
关于召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4-11-28 13:48:41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中旬在延吉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三、审查和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八、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草案)》;九、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废止《延边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议案;十、决定辞职人员的辞职请求;十一、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