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2017-12-16 09:55:34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依法开展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二、依法开展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的工作监督;
三、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和建议。协助常委会做好有关财经方面的单行条例的起草、修改和审议以及报批工作。
五、根据当前工作重点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就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
六、深入到财政、审计、发改、税务、人社、商务、工信等联系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
七、加强同省内外人大、州内县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交流。联系州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建议、议案,办理与委员会有关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八、组织开展财经监督方面的专题询问工作。
九、协助州人大常委会做好人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以及相关的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十、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 任:张极成
副主任:于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