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2015-05-21 15:02:23
——2015年5月19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延边州人民政府
州人大常委会:
去年5月,原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景远同志率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对珲春、龙井、延吉、和龙四市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全州人防系统能够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发展战略,采取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高站位认识,高标准设计、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同时,也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例”的宣传力度,推动人防工程建设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要严格人防结建管理工作,落实人防结建联审联批制度,落实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人防结建工程,适时组织执法检查;要进一步抓好人防工程质量,加强现有人防工程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人防工程安全三条意见建议。对此,州政府和人防办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完成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为引领,拓宽“一法一例”宣传
的广度和深度。一是结合修编深入宣传。延吉市完成了《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安图县完成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祥细规划》,其他县市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计划已列入“十三五”规划当中,有的已着手开展这项工作。二是重点人员重点宣传。州人防办已经组织了2 批次,29名开发商和建筑商参观优秀的人防结建工程和人防设施,通过对人防工程的的现场观摩和交流,提高对人防工程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战备效益的认识,促进开发商参与建设人防工程的积极性。三是活化形式广泛宣传。采取学习、讲座,观看录像,邀请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人防工作等形式,加强对各级机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全州先后组织了6次培训,2次视察,参加人数达到了93人。在59所城镇初级中学开设了“三防”课程,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了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全州建成了6个人防宣传教育基地,各县市在社区设置人防知识宣传栏。重点抓好和龙市新东广场人防宣传教育长廊的建设;龙井市人防宣传教育基地2014年受教育人数达1500人;延吉、敦化、和龙、汪清利用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人防宣传片,传播人防知识,效果较好。
联审联批机制实现了“四不“要求。即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批核准,规划部门不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2014年全州共审批131项,审批面积达421.75平方米,建设率达54%,结建率达95.5%。二是始终坚持联合执法,形成了工作新常态。州人防办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军分区开展以结建审批和工程质量为核心的1人次专项检查,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始终坚持依法查处,较好地维护了法律尊严。自去年州人大执法检查后,州人防办积极组织清缴工作,专门成立了清缴队伍、落实了清缴任务责任,对以往陈欠易地建设费的开发商下发告知书8项,到目前全州已清缴拖欠易地建设费175万元。今年全州人防易地建设费已列入审计部门的专项经费审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州人防办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加强质量监管,确保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一是出台文件,规范监管。制定了《延边州人防工程管理质量监督暂行办法》,为工程质量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人员培训遵循。二是整合资源,加强监管。落实特殊政策,选调1名专业人才进入质量监督管理中心;投资10多万元配置先进检测设备,一改人员、技术力量不足现状。三是建章立制,理顺监管。实行现场验收、主体会签、合格备案、责任追究一条龙管理办法。同时加大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查处力度,协调省办聘请第三方对所属人防工程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人防工程,下达整改加固通知,否则不予认定为人防工程,并按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四是强化练兵,改进监管。对7项早期人防工程进行清淤、维护;并先后对4处大中型平战结合人防商场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在演练中进一步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