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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2015-03-22 15:01:29

 

——2015年3月20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 庾成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现将州法院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 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认真领会审议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作用
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后,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认真听取了行政审判工作汇报,研究具体整改落实意见,并按照省法院提出的“将延边行政审判打造为全省和全国标杆”的总目标要求,抓好巩固与创新,全面推进我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新发展。会后将《审议意见》和党组决定及时传达到八个县市法院,由八个县市法院分别向当地党委、政府、政法委汇报反映情况,并将《审议意见》向省高院作了专题汇报。同时,组织召开两次全州行政审判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明确行政审判工作在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和发挥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器”和化解官民矛盾“减压阀”的职能作用。全州法院及时更新理念、调整工作步伐,转变工作方式,落实整改措施,凡涉及行政审判工作重大事项均列入党组会议题进行专题研究,由分管院长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办,并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报告行政审判工作,着力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二、严格司法狠抓质效,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提升行政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行政审判的公信力。一是规范立案工作。认真做好新行诉法实施后的关于管辖、立案条件相关变化的准备工作,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规范立案审查程序,提高立案审查效率,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二是强化便民利民举措。畅通全州法院诉讼咨询服务电话,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尝试网上立案,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由当事人所在地基层法院协助试点法院作好审前准备程序。及时听取和回应群众意见和建议,如图们市的一位律师提出图们当事人到敦化法院诉讼交通不便的问题,我院及时给予解答,并通过采取对相对集中管辖后较远县市的案件开展巡回审理的方式予以解决;三是坚持以庭审为中心,注重发挥庭审功能。从2014年下半年起着手实施评庭活动,对两级法院行政诉讼庭审流程及程序进行规范制定量化指标,及时指出并改正不规范的庭审活动,保障庭审程序科学、严谨、公开、透明进行;四是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裁判文书的针对性、说理性,要求裁判文书必须表述清楚、论述明白。不断规范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抽查基层法院50份案件卷宗进行评查,及时总结卷宗文书中的错误和不规范之处,汇总形成意见10条,督促基层法院及时改进;五是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加大司法透明度,及时公开案件流程,认真作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和敏感的案件外,生效行政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截止2月底,全州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裁判文书334份,占生效判决的94.62%。积极探索行政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借助党委、政府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参与调解,利用资源优势解决行政纠纷,注重从源头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提升司法权威。
三、牢固理想转变作风,大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州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行政庭法官队伍政治思想建设,通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宪法宣传日”重温法官誓词,聘请党校老师和法院老领导上党课,参观廉政文化长廊,争做政治上、法律上和廉洁自律上的“三个明白人”和坐堂能办案、登台能讲课、伏案能撰文的“三能法官”等活动,使行政法官政治纪律、法治理想、法律理念进一步加强;二是配齐两级法院行政庭审判法官。针对我州行政审判队伍人员缺少、不稳定、素质不高、后继乏人等问题,州法院党组重新选拔任用行政庭庭长、副庭长,今年年初从办公室选调一名调研能力强的法官,又从基层法院遴选一名经验丰富的行政法官充实到行政庭,行政庭法官由原来的3人扩充到现在的5人。基层法院按照州法院的要求也对行政庭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安图等五个县市法院因案多人少、人员编制等问题目前仍未配齐一个合议庭,现已采取从其他业务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相对固定合议庭;三是加大对下指导力度。适时开展新类型和疑难案件的审判指导和审判信息沟通工作,加大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业务学习力度,去年已组织两次案例研讨和发回、改判案件评析会,现场评析5件典型案件;召开行政审判工作现场会议2次;有计划地选调基层行政法官到州法院上挂培养2人;今年3月6日-8日利用三天时间对全州行政庭法官进行了新《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四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抓好行政审判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建立完善案件评议、答复请示、发改案件评析等内部监督机制,严明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年来行政庭干警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情况。
四、加强沟通良性互动,努力改善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
一是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借助新华社、新浪网、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我州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与行政诉讼法修改、推进行政审判试点等工作的基本情况;先后选派业务骨干到省法院法官学院、基层法院、高校、案发较多的行政机关等专题授课,一年来,组织座谈17次,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法院主要领导带头宣传行政审判的重大意义和我州行政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在今年州“两会”上,行政审判工作广受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并给予高度肯定;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继八个县市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后,积极与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沟通协调,凡我州受理的以池北区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及重大非诉案件,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均已出庭应诉。全州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6%以上,有5个基层法院达到100%。州人大内司委据此提出了《关于加快我州各级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州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目前已报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研究。同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范围由诉讼案件扩展到重大非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与州检察院、州公安局联合制定《国家赔偿案件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试行)》,开展司法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三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将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举措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与政府沟通,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观察庭审、听证,召开座谈会征求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仅去年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164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11件40余人次。四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全州各基层法院为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情况进行实时了解,总结梳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规范执法程序,协助作好执行预案和风险评估。2014 年,州法院行政法官先后十余次深入珲春、延吉、敦化及池北区等重点征收现场,研究解决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协助征收部门制定了征收法律流程图及说理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全年基层法院受理征地拆迁案件113件,强制拆迁的仅13件。去年9月,在住建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召开的房屋征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州法院和敦化市法院作了经验介绍。五是严格公正执法。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坚决依法纠正行政违法及不当行为。2014年,全州两级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12件。其中,诉讼案件263件,非诉执行案件349件,结案601件,结案率为98.20%。一审诉讼案件185件,生效判决确认行政机关败诉67件,败诉率为36.22%。其中,试点法院受理集中管辖案件86件,行政机关败诉34件,败诉率为39.53%,败诉率远远高于全国12%的平均败诉率。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警示、督促、参谋和宣传作用,对个案审理中发现的行政决策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一年来,全州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书面司法建议27件,反馈22件,已落实18件,没有回音5件。其中,针对和龙市有人利用伪造身份证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行为,向和龙市房产局提出司法建议后,和龙市房产局投入70多万元,引进第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与和龙市公安局户籍档案登记联网,有效避免类似案件发生。去年,八个县市法院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资源等行政案件多发领域以及行政案件败诉率较高领域的司法审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向政府机关送达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41条。今年,全州法院将尝试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开白皮书。六是推进行政审判改革。建立健全相对集中管辖配套措施,将试点法院管辖的部分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交由原管辖法院作审前准备工作。全面推进民行交叉案件一并审理工作,不断拓展适用行政附带民事方式审理案件的范围,完善此类案件的庭审程序,探索更加规范的裁判文书样式。努力实现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探索。目前,全省法院已审理民行交叉案件11件,我州审理10件。加强对基层法院特别是两个试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工作,逐步扩大审理范围,规范诉讼程序和裁判文书,注重将简易程序审理与巡回审判制度相结合。目前,全州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10件,占全部一审案件的5.40%,今年要力争达到20%以上。
一年来,全州行政审判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在州人大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行政审判工作仍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行政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司法公信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安图等五个县市法院仍未配齐一个合议庭,新行诉法施行后,人员与案件增量不匹配问题越发突出。四是行政审判的内外部环境亟待改善,深化行政审判改革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以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正。
今后的工作中,全州法院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州人大的监督下,进一步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司法改革为契机,落实审判责任制,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全力推进全州行政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