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延边州朝鲜语言文字条例》修订座谈会
5月12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条例》修订工作,征求州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凯奇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州人大法制委、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语文工作委员会、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州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民侨外工委主任朴永福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职责,就朝鲜语言文字条例的修订工作畅所欲言,对我州贯彻实施朝鲜语言文字条例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朝鲜语言文字条例尚需完善和不足的方面纷纷建言。特别是对朝鲜语言文字条例中如何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工作、加强朝鲜语言文字队伍建设、提升朝鲜语言文字的书写和日常应用等方面,与会人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
纪凯奇副主任在回顾了我州立法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后,特别强调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条例》修订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他指出,我国朝鲜语言文字是朝鲜族公民行使自治权利的主要语言文字工具,作为传承中国朝鲜族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地位不言而喻。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迁,我国朝鲜族应用朝鲜语言文字情况出现了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我州在省人大的支持下,于1988年制定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1997年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4年对《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这是第三次修订。这部《条例》对于促进我国朝鲜语言文字的发展,对弘扬和传承中国朝鲜族优秀文化传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从目前看,《条例》中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因此,才决定对这个《条例》进行修订。他强调,对《条例》的修订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思考,提出切实可行的修订意见。修订中,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要尊重科学规律,慎重稳妥地开展修订工作;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以人为本;要正确把握“双语”教育和教学实践工作。他要求,做好《条例》修订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朝鲜语言文字和汉语语言文字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传统语言文字与现当代及长远语言文字发展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局部语言文字和全局语言文字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国内语言文字和国外语言文字的关系。他希望,这次修订要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要立足本地,适应新形势,打好基础;要面向全国,做好表率,为其他省市朝鲜族语言文字的发展和使用提供借鉴,同时,要与国家语委主动沟通,加强联系,实时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展的最新动向;要放眼世界,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国际交流合作。
(贾立新)